2015环保公益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及推广应用潜力研究》中示范项目《区域性机动车云检测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组(项目编号:20151661433)主笔人:颜梓清、马亮
云检测试点项目背景
近几年来,我国大部分地区连续出现“雾霾”天气,严重扰乱了人们群众生活和影响了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部每年发布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据测算,“十三五”期间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新增车用汽油、柴油消耗量1-1.5亿吨,发展电动汽车还将带来新的污染,由此带来的大气环境压力十分巨大。
因此,控制和削减机动车污染是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
目前,机动车检测方法不统一,新车排放标准与在用车排放标准不同步,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不规范,检测数据准确性、重复性、一致性低,仅靠发放合格标志管理又不能掌握污染排放量,路检执法也没有可行措施等诸多问题,造成了现行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相关措施对政府控制污染的技术支撑力度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山东省探索采用社会化运营和服务新模式购买机动车污染检测数据,将检测数据质量管理服务委托给专业化的社会第三方,使环保部门集中精力抓政策法规建设和监管执法,综合破解机动车污染控制难题。
2014年环保部批复《山东省开展区域性机动车云检测运营管理服务工程建设》试点,并将此项目纳入《清洁空气研究计划》的重点地区清洁空气科技工程进行部署。同时,对建设试点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 一、明确环保部门监管职责。你厅应制定相应监督管理方案,尽快建立相关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确保数据质量,并按照现有机动车环保数据接口规范要求,定期向我部报送机动车环保相关数据。
- 二、加快推进机动车云检测省级平台的试点示范,建设便捷、公正、透明的高智能环保检测点,试点实施机动车环保电子标签制度,建立检测违规和超标车上路行驶的处罚制度,研究探索以市场化运营为基础的年检、入网、技术审核与比对等的合理价格体系。
- 三、研究区域性机动车污染总量控制和排放量分级管理措施,评估试点工作对防治大气污染的效果,并将试点中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我部报告。
《区域性机动车云检测运营管理服务》又列为“2015环保公益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模式示范及推广应用潜力研究》”中的示范项目(项目编号:20151661433)。
云检测试点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
1、试点项目按批复要求“制定相应监督管理方案、建立相关标准、技术和管理规范,确保数据质量;为此,研究和颁发了《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测平台联网技术规范(试行)》(鲁环办〔2013〕36号)、《山东省机动车云检测环保检验运营技术规范(试行)》(鲁环办〔2015〕40号)、《山东省机动车环保电子标志管理办法(试行)》(鲁环办〔2015〕40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机动车云检测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5〕898号)。此2项规范和1个办法以及1个通知的颁发,标志着明确了环保各级监管职责,对机动车排放检测的质量管控从人工化改为技术信息化管控,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的执法从人工化全面走向电子信息化执法,将提高政府对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控的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
2、建设完成省级机动车云检测平台,针对区域性(全省)机动车排放检测在统一检测方法、统一标准限值、统一技术标准和统一考评方式的基础上,省级云检测监管平台可同时容纳对1500条检测线的检测过程实时监管和统一评判,可以对检测过程数据来源进行追溯和数据来源痕迹管理,以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和数据质量控制。
3、在全省12个地市建设完成了50多个便捷、公正、透明的高智能环保检测点,有20多家高智能环检点己开展检测运营工作;采用了环保电子标签制度,形成了区域内机动车排放检测数据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4、开展了为期一个月(2014年10月14至11月15日)的“体验云检测,争做绿色车主!”公益活动,按车辆实测污染量分为四级,即绿色车、达标车、超标车和高污染车,通过检测让车主知道车辆的排污量在哪个级别,同时呼吁车主争做绿色车主;此活动还对云检测进行了试运营检验,对实施效果进行了初步评估,通过对机动车排污进行分级管理,将超标车和高污染车管控好和禁止上路,就可快速削减机动车污染总量70%以上,可以在短时间内提升空气质量;2015年10月己在全省12地市全面启动了云检测运营工作。
云检测试点项目遭遇的阻碍
1、各行政部门争权夺利,造成政府执行制度混乱
1)环保部和各地市环保负责机动车排放污染管理的部门抵制云检测试点项目。由于云检测试点项目的重点内容是改变行政部门职能,通过技术创新和第三方运营,由政府购买检测数据服务,解决机动车排放监管难的问题,所以,环保部和各地市环保主管机动车污染的部门认为第三方运营试点企业抢了他们手中的监管权,所以坚决抵制推行云检测试点。
2)质检部门不认可云检测试点。根据《大气法》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63号令的相关要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需取得计量认证;2014年至今,试点项目企业向山东省质检部门申请的《机动车排放尾气检测实验室》(CMA)计量机构资格认证被拒,原因是山东省质监部门不认可试点项目的创新内容,三年时间,此试点项目因没有取得《CMA计量认定资格证书》而不能合法经营。据了解,“CMA计量认定”本是一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同ISO9000、ISO14000一样,本应由企业自愿申请,但我国的“CMA计量认定”却成了政府强制性资格认证。所以,建议国务院尽快取消机动车检测机构的“计量认定资质许可”制度,让检测机构技术和经营创新不再受到阻隔。
3)质检部门纵容和帮助购买假检测设备的检测机构取得“CMA计量认定”。质量部门对购买“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冒充“汽车排放简易瞬态工况法”的检测机构,全部颁发了《CMA计量认定资格证书》;为此,严重影响了山东省环保厅对检测机构按《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测平台联网技术规范(试行)》(鲁环办〔2013〕36号)对全省检测设备的考核和统一入网;据了解,国家并没有颁发“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相应的技术标准。该问题造成环保部门无法通过检测掌握到机动车排放污染量,也无法对区域机动车污染总量进行控制,引发了民众对环保部门控制大气污染不利产生了严重不满。
4)从2005年起,质检部门以型式批准目录为借口,放弃对《汽车排放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设备按计量器具进行技术考核,造成全国95%以上的检测机构购买价格低廉的“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冒充“汽车排放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对车辆进行尾气污染检测,造成全国机动车排放检测数据虚假,造成机动车污染失控;而真正的“汽车排放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没有检测机构使用,扰乱了市场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原有检测机构和造假设备商扰乱云检测试点
假冒伪劣检测设备公司联合原有检测机构反对云检测试点。云检测试点要求“确保数据质量”,生产“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假冒“汽车排放简易瞬态工况法”的设备公司,担心不能通过技术考核和入网,为此,假冒伪劣检测设备公司和原有检测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和地方关系网,扰乱云检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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