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纷纷建立碳交易市场体系
碳交易机制构建较为复杂,碳市场主要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减排市场。碳排放权指大气或大气容量的使用权,即向大气中排放 CO2 等温室气体的权利。
碳市场指将碳排放权作为资产标的进行交易的市场,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构建的好坏对碳市场能否有效反映碳排放权的价值有直接影响,对最终减排目标的实现效果有重要影响。
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构建包括十五个环节,其中每个环节做出的决策或行为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主要环节包括配额分配、市场调控机制、抵消机制、市场监管、碳排放监测核算/报告/核查体系(MRV)等。
碳交易市场是人为构建的政策性市场,环节多样、机制复杂,涉及经济、能源、环境、金融等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涉及政府与市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以及公平与效率之间等诸多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因此,需及时跟踪国内外政策变化、技术变化,深入研究交易体系,研判未来发展趋势。
根据市场是否具有(履约)强制性,可将碳市场分为强制性碳市场和自愿性碳市场;根据交易目的的不同,可将碳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其中,强制性碳市场基于总量控制与交易原则(Cap & Trade)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具有强制属性,起源于《京都议定书》,参与主体主要为控排企业,交易产品主要指普通的碳配额(用于最后履约),该类型碳市场最为普遍。自愿性碳市场主要指基于项目的碳信用市场,部分碳信用市场按一定规则与强制性碳市场链接,参与主体主要为减排企业(主要作为卖方)、控排企业(主要作为买房),交易产品主要为碳减排量或碳信用,例如清洁发展机制(CDM),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核证减排标准(VCS)等。
一级市场主要针对强制性碳市场,对碳配额进行初始分配的市场体系,参与主体主要为控排企业、政府机构,交易产品主要为普通碳配额。政府对一级市场的价格和数量有较强的控制力,在配额初始分配机制中如何分配、分配多少都是政治性很强的问题,需要从配额分配方式(如何分配)和初始配额计算方法(分配多少)上进行明确。
配额分配方式主要包括免费分配、拍卖分配以及这两种方式的混合使用;初始配额计算方法则主要包括历史排放法、历史碳强度下降法、行业基准线法。
二级市场指控排企业/减排企业/其他参与者开展碳配额/碳减排量现货交易的市场体系,控排企业在一级市场获得碳配额后获得对碳配额的支配权,减排企业通过减排量申请获得政府/组织核证的减排量后获得对减排量的支配权。
从碳市场机制运行过程来看,政府首先确定整体减排目标,先在一级市场将初始碳排放权分配给纳入交易体系的企业,企业可在二级市场自由交易碳排放权;由于受到经济激励,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企业会率先进行减排,并将多余的碳排放权卖给减排成本相对较高的企业并获取额外收益,同时减排成本较高的企业通过购买碳排放权可降低其达标成本,最终实现社会减排成本最小化。
有效碳市场的碳排放权的价格即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在企业微观决策上,主要是将碳减排成本、超额碳排放成本、购买碳配额的成本与超额排放生产带来的收益进行比较,并作出相应决策。
碳交易体系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但尚未形成统一碳市场
碳交易体系在全球范围内正迅速发展。碳排放权交易,起源于排污权交易理论,上世纪6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提出,并首先被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用于大气污染源(如二氧化硫排放等)及河流污染源管理。随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实行了排污权交易。
上世纪末,气候变化问题成为焦点。1997年全球100多个国家签署了《京都议定书》,该条约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同时提出三个灵活的减排机制,碳排放权交易是其中之一。
据 ICAP 报告,自《京都议定书》生效后,碳交易体系发展迅速,各国及地区开始纷纷建立区域内的碳交易体系以实现碳减排承诺的目标,在2005-2015 十年间,遍布四大洲的17个碳交易体系已建成;而在近一年中,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的碳排放量占比比2005年欧盟碳交易启动时覆盖的高出了2倍多。
当前,约有38个国家级司法管辖区和24个州、地区或城市正在运行碳交易市场,呈现多层次的特点,碳交易已成为碳减排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这些区域 GDP 总量占全球约54%,人口占全球的1/3左右;当前全球范围内24个正在运行的碳交易体系已覆盖了16%的温室气体排放,还有8个碳交易体系即将开始运营。
截止目前,还未形成全球范围内统一的碳交易市场,但不同碳市场之间开始尝试进行链接。在欧洲,欧盟碳市场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是碳交易体系的领跑者;在北美洲,尽管美国是排污权交易的先行者,但由于政治因素一直未形成统一的碳交易体系,当前是多个区域性质的碳交易体系并存的状态,且覆盖范围较小;在亚洲,韩国是东亚地区第一个启动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国家,启动后发展迅速,已成为目前世界第二大国家级碳市场,中国也启动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在大洋洲,作为较早尝试碳交易市场的澳大利亚当前已基本退出碳交易舞台,仅剩新西兰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在“放养”较长时间后已回归稳步发展。
2014年,美国加州碳交易市场与加拿大魁北克碳交易市场成功对接,随后2018年其又与加拿大安大略碳交易市场进行了对接;2016年,日本东京碳交易系统成功与琦玉市的碳交易系统进行联接;2020年,欧盟碳交易市场已与瑞士碳交易市场进行了对接。不同碳交易市场在覆盖范围、碳交易规则及政策上均有所不同。
从碳交易体系覆盖行业上来看,工业、电力、建筑是各碳交易市场重点纳入减排的行业,约76.5%、76.5%、52.9%的碳交易体系分别对以上行业进行了覆盖,其中,新西兰碳交易体系覆盖行业范围最为广泛,包含工业、电力、建筑、交通、航空、废弃物、林业;从碳交易体系覆盖温室气体排放比例上看,加拿大新斯科舍省碳交易体系、魁北克碳交易体系、加州碳交易体系覆盖了当地温室气体排放比例较高,但实际覆盖排放量较小;从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小上看,中国碳市场、欧盟碳市场、中国碳市场试点、韩国碳市场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较大。
全球交易规模从高到低在2016年触底反弹,2018进入高速增长阶段。2018年增长超过三倍,2019年、2020年增速分别为34%、20%,2020年市场规模达到2290亿欧元。
交易量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国气候政策逐渐积极,碳排放权稀缺性增加。欧盟碳市场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占据近90%的市场规模。2020年EUETS交易额达2013亿欧元,占世界总额的88%,交易量超80亿吨二氧化碳,占世界总交易量的78%。
中国奋起直追。据生态环境部,截至2020年8月末,中国试点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为4.06亿吨,累计成交额约为92.8亿元,已成长为累计配额成交量规模全球第二大的碳市场,但距离欧盟仍有较大差距。
国际主要碳交易所概况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
欧盟碳交易市场在全球最为完善。欧盟碳交易体系成立于2005年,2009年全球1440亿美元的碳交易额中,欧盟市场的碳交易就占到了1180亿美元。它已经成为全球最具规模,最为成熟的碳交易体系,它的交易机制与《京都议定书》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机制是一致的,在国际交易市场上起到了示范的作用。
欧盟和澳大利亚交易体系为强制性排放交易机制,而英国交易体系和美国芝加哥交易所为自愿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欧盟交易对象主要包含了碳排放量较大、能耗较高的能源企业及部分工业企业(如电力工业、钢铁业、制造业等),目前已扩充到了航空业及硝酸制造业 N2O 的排放。欧盟交易范围局限于欧盟成员国内部,目前从欧盟27个成员国扩充到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和挪威。
在2008年——2012年承诺阶段的排放量目标为20.86亿吨 CO2e,比2005年第一交易期降低了6.5%。配额的90%通过免费分配的方式,剩下10%通过竞拍形式获得配额,同时对超过配额的企业,每超出1吨处以100欧元的罚款。且第二交易期的碳配额可转入下一交易期,即跨期储存,但不可跨期借贷。2009年欧盟排放量总额为18.87亿吨 CO2e,比2008年下降11%。尽管碳市场需求弹性较大,但碳价格波动相对稳定,反映了欧盟交易商看好未来稀缺的碳资源,逐步为碳排放额实行不免费机制奠定了基础。
2013年——2020年,为后京都阶段,欧盟减排目标为在1990年碳排放量的基础上减少20%。覆盖的行业更多,新增了航空航运、石油化工、制氨业和制铝业。欧盟非成员国也加入 EU ETS 机制,配额在非成员国外也进行分配。2013年,免费分配配额比例为50%,另外的50%通过拍卖获得,到了2020年,免费分配配额比例下降到25%,另外75%通过拍卖获得。逐步形成配额拍卖比例达100%的模式,但个别特殊行业,仍可获得免费配额分配。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包括以下几个交易所:欧洲气候交易所、北欧路德普尔电力交易所、法国布鲁奈斯特环境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法国未来电力交易所。
1.1欧洲气候交易所(ECX)
欧洲气候交易所交易标的包括现货和期货,以欧盟碳排放配额现货交易为主,其结算方式采取逐日交割的方式。碳金融合约都是标准化交易产品,一般不包括非标准话的远期合约产品。欧洲气候交易所碳金融合约的市场份额较大,超过了 欧洲整个场内碳金融产品交易额的80%。
1.2、北欧路德普尔电力交易所(NP)
是世界上第一个多国电力合同交易场所,也是欧洲第一个提供 EUA 和 CER交易的平台,是欧洲第二大碳金融产品交易所,世界最具规模的电力金融衍生品交易所。
3、法国布鲁奈斯特环境交易所(BlueNext)
BlueNext 的交易产品包括 CER 和EUA 的现货和期货,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信用额现货交易市场,占据全球碳排放信用市场的93%。该所与我国的北京环境交易所合作,联合发布关于核证减排额的一系列信息,这一举措扩大了它的市场份额。
4、欧洲能源交易所(EEX)
成立于2002年,总部在德国。欧洲能源交易所采用会员制架构,参与交易的必须是会员。会员通过交易所的平台进行交易,并通过交易所拥有的清算机构——欧洲商品清算公司进行清算,然后通过德国和欧盟的注册登记簿进行交付。
业务类型包括配额和国际碳信用的现货期货产品,为会员提供清算服务,为会员提供担保和风险承担服务。交易产品包括一级市场配额拍卖(包括航空配额)、二级市场配额、国际碳信用的现货和配额、国际碳信用的衍生品。交易方式是拍卖交易和连续交易,并引入做市商制度。该所的碳交易量占整个交易所业务量的5%左右。
5、法国未来电力交易所(Powernext)
成立于2001年,总部在法国巴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市场规模逐步扩大。未来还将逐步同美国洲际排放体系、加拿大排放交易体系、瑞士排放交易体系等接轨,相互认可各自体系产生的碳配额。
美国排放交易体系(USA ETS)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其排放交易体系的发展,直接影响全世界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发展进度。美国促成了世界第一部旨在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国际协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全世界协同解决全球气候问题做出了很大贡献。
气候变化属于全球性的问题,仅仅依靠一些区域性的排放交易制度和控制制度是难以解决问题的。美国区域排放交易体系,通过一系列制度和政策,为解决排放‚泄露‛提供了许多有效的创新方法,这在目前全球碳排放交易体系未能普及的条件下,对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芝加哥交易所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都设有分支机构,其在全世界的发展,很好的促进了全球碳金融的发展。
1、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
自愿交易体系。成立于2003年。交易产品名称为由交易指标和交易补偿量组成的碳交易金融合约。交易指标是根据会员各自的基准线和交易所制定的减排时间表分配给会员。补偿量是因补偿项目而产生的。每一份碳金融合约代表100吨二氧化碳当量。芝加哥气候交易所交易机制具有以下的特征:
- (1)参与成员的自愿性。是全球第一个开展自愿性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市场平台。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成立之后,美国并未签署《京都议定书》,在国际上不承担强制减排义务,在国家层面上对本国企业也未规定温室气体强制性排放量。会员也以自愿的方式加入。
- (2)会员参与的普遍性。目前芝加哥交易所拥有的会员超过500名,会员分为基本会员、协作会员和参与会员三种类型。基本会员:化工、钢铁、交通运输等温室气体直接的排放源企业。协作会员:协会、金融机构和政府等温室气体的间接排放源。
参与会员:减排项目集成商、投资交易商和碳抵消项目供应商。 - (3)交易产品的多样性。减排目标以排放总量控制基准线为基础。交易产品根据会员以前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按照交易所公布的基准线标准确定基本年度的排放基准线,所有的减排量计算都建立在此基准线基础上。会员通过买卖温室气体排放指标来达到减排目的。有现货和期货产品,主要产品有:温室气体排放配额、经过核证的排放抵消额度、经过核证的先期行动减排信用。
- (4)具有独立和公开的核证核查体系,市场价格公开透明。其核证核查体系是具有国际标准化的第三方核证核查体系。
- (5)便捷的交易形式。完全电子化的交易系统。某些已达标会员可以卖出超标减排量并获得额外利润,而未完成减排目标的会员,可以通过农业碳汇等手段去弥补。
英国排放权交易体系(UK ETS)
2002年3月,英国启动了额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设,4月建立了全球第一个CO2 排放权交易市场,它包括英国排放配额交易安排和英国排放配额交易团体。英国排放权交易体系是世界上第一个可以多行业进行碳交易的体系。
运作方式为自愿参与。2006年年底为了协调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关系,该体系结束。
新西兰排放权交易体系
新西兰自签订《京都议定书》后,2008年通过《气候变化应对法案(修正案)》,法案确定建立新西兰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并规定了相应的配额分配方式。新西兰的所有行业和《京都议定书》列举的六种温室气体都在法案覆盖范围之内。
在配额发放的方式上,对不同的行业和各行业内部均制定了相应的分配方式和分配额度。为了减少排放交易市场对碳密集型出口工业、渔业和林业的影响,这三个部门将获得免费配额。对于大多数工业生产部门,其配额需要从市场上购买,或者以每吨25新西兰元的价格从政府手中购买。
林业部门在国内经济所占权重较高,并且林业是新西兰减缓气候变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林业部门在排放交易的设立初期即被纳入排放交易市场。单一行业内部可能同时存在配额的免费发放、配额购买和配额抵充的情形。
日本自愿排放交易体系(JV ETS)
2005年5月,日本环境省发起了日本自愿排放交易体系(JV ETS),该体系的运行为后来日本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经验基础。2008年10月,日本国内排放交易综合市场正式实施。该市场可交易对象由四部分的碳信用额度组成:
- 1、来自《京都议定书》机制的碳信用额度;
- 2、来自日本国内清洁机制的碳信用额度,这是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自愿环境行动计划中,不在计划内的中小企业的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额度;
- 3、第三方核证的,比公司自愿承诺的减排目标更多的减排信用额度,其以自愿
行动计划为基础,如果公司的碳排放量比在自愿环境行动中分配的配额少,那么未使用的配额可以作为信用额度出售; - 4、由环境省执行的日本自愿排放交易体系产生的碳信用额度。2010年4月,东京都限额交易体系正式启动,是亚洲第一个强制性限额交易体系。东京都限额交易体系是全球首个为商业行业设定减排目标的限额交易体系。
韩国排放权交易体系
2005年韩国自愿减排项目计划正式启动。该计划主要目的在于鼓励韩国公司积极参与开发碳信用额度,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2008年8月,韩国总统李明博在韩国国庆60周年庆典上提出了‚低碳绿色增长‛战略。
2010年3月,韩国两个排放权交易制度启动,分别是以工厂和大型建筑物为对象的温室气体管理系统(GEMS)和以广域地方政府为对象的地区性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MEETS)。目的是在‚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制度‛正式运行之前,通过引进并运营适合国内情况的制度来提高制度效率,让参与者积累经验。
新加坡的碳交易体系(CIX)
2019年新加坡政府通过了碳定价法案,对每吨温室气体排放征收5美元的碳税,政府将利用征收碳税获得的资金投资有价值的绿色项目,帮助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星展银行(DBS)、新加坡交易所(SGX)、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和淡马锡(Temasek)今天宣布,四方将联手采取行动解决气候问题,通过建立合资企业 Climate Impact X(CIX),一个高质量碳信用额度的全球交易所。Climate Impact X 将利用卫星监测、机器学习和区块链技术来提高碳信用额度的透明度、完整性和质量,从而对环境产生切实和持久的影响。
据估计,在气候承诺的推动下,到2030年,全球自愿碳市场对高质量碳信用的需求将增加至少15倍,达到每年1.5至2千兆吨二氧化碳(GtCO2)。尽管有这样的预测,在今天的市场上仍有挑战亟需解决。例如,由于碳项目的风险和有效性缺乏透明度,投资者和买家之间的信任可能仍然受到限制。因此,供应商在开发新的碳减排项目时可能面临挑战,从而导致流动性问题。
CIX 将提供不同的平台和产品,以满足不同的买家和卖家的需求。这些项目包括预计将于2021年底启动的交易所和项目市场。
该交易所将主要面向跨国公司和机构投资者,通过标准化合同促进大规模高质量碳信用额度的销售。CIX 将重点帮助促进 NCS 市场,其中涉及森林、湿地和红树林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
NCS 具有成本效益,通过支持生物多样性和为当地社区创收,提供了可观的收益。亚洲拥有全球三分之一的供应潜力,因此是全球最大的 NCS 供应方之一。CIX 将在其平台上展示来自全球各种高质量 NCS 项目的碳信用额。
它还在与全球评级机构进行对话,为这些项目提供独立评级。CIX 的总部将设在新加坡,并将利用该国国际公认的金融和法律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是培育可扩展全球自愿市场所需的可信赖的合作伙伴生态系统的基础。
此外,新加坡一直支持加强碳信用的信任度和可验证性的举措,这也显示了该国成为全球碳服务和交易中心的雄心壮志。
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体系(GGAS)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强制性温室气体减排计划的国家之一。澳大利亚没有加入《议定书》,但是也建立了温室气体减排体系,并将澳元作为国际碳结算货币推出。早在2003年1月1日,澳大利亚就启动了新南威尔士州温室气体。减排体系(NSW GGAS),是目前世界上最主要的强制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之一。该体系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机制类似,对企业超标的排放量处罚,罚金比欧盟更高,为11.5澳元/tCO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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