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目的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蓝图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扫黑与打黑的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虽然一字之差,但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
扫黑除恶之初,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明确了12个扫黑除恶重点领域。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黑恶势力表现形式也逐渐浮出水面。为加强摸排打击针对性,很多地区增加了扫黑除恶重点领域,比如哈尔滨市扫黑办将扫黑除恶打击重点补充为26类。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13、独霸一方、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黑恶势力。
14、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毁林开荒、毁草毁滩、破坏湿地生态资源、非法转包转租农田、非法采石采沙等黑恶势力。
15、非法垄断校车(送子车)运营,在校园及周边寻衅滋事、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益,非法垄断校园及周边餐饮经营的 黑恶势力。
16、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 非法垄断汽车租赁、出租车、公交线路运营的黑恶势力。
17、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垄断酒水、果蔬、粮食销售的黑恶势力。
18、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垄断液化气罐配送、技术开锁行业的黑恶势力。
19、采取非法手段、限制农民工、智障、聋哑、文盲、童工、流浪乞讨人员人身自由,强迫劳动、非法用工甚至故意 伤害、致人死亡的黑恶势力。
20、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垄断控制大型建筑工程机械租赁及建筑市场的黑恶势力。
21、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垄断汽车检测业的黑恶势力。
22、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物流行业的黑恶势力。
23、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垄断控制物业管理,插手物业纠纷,恐吓、滋扰、殴打业主的黑恶势力。
24、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殡葬业的黑恶势力。
25、以酒驾、醉驾司机为目标,采取车辆刮碰、身体接触等手段,敲诈勒索财物的黑恶势力。
26、以超载、超速、违章货车为目标,强迫驾驶员接受“保车服务”,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财物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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