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1)》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1)》(以下简称《年报》),公布了2020年全国移动源环境管理情况。移动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细颗粒物、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移动源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一、机动车保有量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已连续十二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202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72亿辆,同比增长8.1%。全国70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31个城市超2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重庆超过500万辆,苏州、上海、郑州超过400万辆,西安、武汉、深圳、东莞、天津、青岛、石家庄等7个城市超过300万辆。

2020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92万辆,占汽车总量的1.75%,比2019年增加111万辆,增长29.18%。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400 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32%;新能源巡游出租车13.2 万辆,新能源公交车46.6 万辆,北京、陕西、上海、湖南等7 省(市)公交车新增及更换接近100% 新能源替代。新能源汽车增量连续三年超过100 万辆,呈持续高速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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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及纯电动汽车保有量

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2020年,全国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593.0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769.7万吨、190.2万吨、626.3万吨、6.8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超过90%。各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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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

三、汽车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按车型分类,货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而客车的一氧化碳(CO)和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明显高于货车,其中小型客车是重要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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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

按燃料分类,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89%,颗粒物(PM)占比超99%;汽油车一氧化碳(CO)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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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燃料类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

其中,柴油货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占汽车排放总量的7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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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

按排放标准分类,国III排放标准汽车氮氧化物(NOx)及颗粒物(PM)排放量占比高于其他标准汽车。国IV排放标准汽车一氧化碳(CO)和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占比高于其他标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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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排放标准汽车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

其中,国III及以前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占比均高于其他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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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分担率

四、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情况

非道路移动源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小型通用机械、船舶、飞机、铁路机车等。近年来,随着产业转型升级、燃煤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的加大,非道路移动源排放逐渐凸显。

非道路移动源排放二氧化硫(SO2)16.3万吨,碳氢化合物(HC) 42.5万吨,氮氧化物(NOx)478.2万吨,颗粒物(PM) 23.7万吨;NOx排放量接近于机动车。其中,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及船舶对污染物排放有主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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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构成

五、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

2020年,各地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全面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提升新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环保监管、开展车用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建立完善移动源污染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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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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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车用燃料标准实施进度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提升移动源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

本文来自机动车环保,详情请查看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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