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解析4-我国实施机动车标准的目标已失败(下)

南华仪器公司生产的劣质“汽车排放分析仪”,通过“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成为“法制计量检定规程”,还冒充成为考核“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稳态工况法设备、双怠速法设备”的法制计量检定规程。

智能化时代,“精”与“准”的测量设备技术是各国争夺市场控制权的工具,更是国际话语权的评价基础。我国混乱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不仅让我国错失了在汽车工业领域的国际话语权,还成为我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失败的源头。为何要制定混乱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呢?又是“谁”在充当假冒“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简易工况法测量设备新技术”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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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30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发的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简称:国标)因没有标准限值,同一种类车型有多种检测方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和考核要求也描述不清,相当于国标无标准依据执行,引起了各级政府部门的强烈不满和抱怨。

一、检测设备紧急制定“行标”补救混乱的“国标”,又被全国法制计量管理技术委员会编制的“计量检定规程”再次打乱

2005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紧急重新组织编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测量限值和设备技术标准(简称:行标),通过筛选最后选定,由国家“I/M制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研究小组‘检测设备技术研究分组组长’”北京理工大学刘昭度教授研究团队承担设备技术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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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了六项设备技术行业标准,为“(1)HJ/T 289-2006 汽油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简称:双怠速法设备);(2)HJ/T 290-2006 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简称: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3)HJ/T 291-2006 汽油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简称:稳态工况法设备);(4)HJ/T 292-2006 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简称:加载减速工况法设备);(5)HJ/T 395-2007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自由加速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自由加速法设备);(6)HJ/T 396-2007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瞬态工况法设备)。”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这六项设备技术行业标准,本是可以补救混乱“国标”缺乏对选择技术的要求和考核条件,但这六项设备技术行业标准很快就被弃用了。原因是,2007年8月2日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了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688-2007“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简称:排放气体计量检定规程),作为对国标中“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双怠速法设备、稳态工况法设备”的计量检定考核要求。“排放气体计量检定规程”的归口和负责解释的机构是“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是“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安徽省计量测试研究所”,参加起草单位是“佛山南华仪器有限公司、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图片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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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士透露, 2003年,佛山南华仪器有限公司(简称:南华仪器公司)曾将生产的“汽车排放分析仪”,提供给北京金铠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铠星公司)作为《简易工况法汽车排放检测系统设备国产化》项目的配件选型。经过测试,金铠星公司发现南华仪器公司生产的“汽车排放分析仪”技术不成熟、测试时数据漂移严重、不可用。为此,南华仪器公司生产的“汽车排放分析仪”没有被选用。也就是说,南华仪器公司生产的劣质“汽车排放分析仪”,通过“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成为“法制计量检定规程”,还冒充成为考核“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稳态工况法设备、双怠速法设备”的法制计量检定规程。可想而知,南华仪器公司的保护伞力量很大。2009年7月10日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又颁发了推荐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221-2009“汽车排放污染物检测用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简称: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作为对国标“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稳态工况法设备”中的部件(底盘测功机)进行技术考核参考。“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的归口和负责解释的机构还是“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是“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是“佛山南华仪器有限公司、浙江江兴汽车检测设备厂、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南华仪器公司再次被“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定为编制“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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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1日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又颁发了推荐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385-2021“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用流量分析仪校准规范”(简称:流量分析仪校准规范),作为对国标“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中的部件(流量分析装置)进行技术考核参考。“流量分析校准规范”的归口和负责解释的机构还是“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是“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是“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省计量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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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至2012年,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的“排放气体计量检定规程、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流量分析校准规范”,破坏了金铠星公司对“简易瞬态工况法、稳态工况法” 整套测量设备的智能自动化原创设计,也摧毁了对检测数据“精”与“准”的控制技术要求。我们将2005年、2006年颁发的“汽油车排放简易瞬态工况法”国标、行标与2007年至2012年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的“排放气体计量检定规程、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流量分析校准规范”的技术考核项目进行差异对比,发现“法制的计量检定规程”中没有《汽油车排放简易瞬态工况法》“控制系统”测试考核项目,也没有对影响检测同步智能控制的“基本惯量、主副滚筒同步性、变载荷加载滑行、响应时间、加载误差、电惯量误差、设备一致性、压力、温度、流量重复性”等关键性指标测试考核项目,而且还将汽油车污染物排放质量“毫克/(mg/s)”流量测试改为“稀释氧浓度测试”。(注:“●”为技术考核项目,“○”不用考核项目)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简称:机动车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简称:环境标准研究所),作为国家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标准、监督管理和执法等技术支撑单位,对南华仪器公司生产的劣质“汽车排放分析仪”,冒充成为考核“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稳态工况法设备、双怠速法设备”的法制计量检定规程,是如何提供保护的呢?

 二、劣质“汽车排放分析仪、底盘测功机、流量分析仪”直接编制成新国标准颁发,“合法”冒充《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稳态工况法设备》

2018年,再次由机动车中心、环境标准研究所编制的GB18285-2018《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及简易工况法)》(简称:新国标)颁布实施,轻型汽油车检验还是出现了四种检验方法并存。

(一)双怠速法排放限值

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解析4-我国实施机动车标准的目标已失败(下)

(二)稳态工况法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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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瞬态工况法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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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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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对在用轻型汽油车检测还是四种检测方法,克/公里(g/km)、浓度值(%、10-6)计算排放量并存。现行新车排放标准限值与现行在用车排放标准限值相差10倍以上。还是混乱的检测方法、标准限值,证明新标准与原国标没有根本性改变。汽油车新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在用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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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技术原创研究人员介绍,按新国标中的《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技术要求,检测排放污染物的结果(g/km)误差可达到10%以上;新国标中的“底盘测功机变载和滑行测试”结果判定指标修订错误;新国标中“检测过程”缺乏细化的技术要求;新国标放宽和弱化了“中断测试和防作弊测试”指标;新国标缺乏《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系统性评价指标等严重问题。 而惊奇的是:机动车中心、环境标准研究所作为国标的编制单位,为何不向《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稳态工况法设备》等原创技术企业——金铠星公司征求意见?反而向“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等劣质产品单位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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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按“南华仪器公司”生产的汽车排放气体仪、底盘测功机和“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流量分析仪,编制到新国标,“合法”冒充金铠星公司原创的《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稳态工况法设备》销售到全国各检测站,造成全国汽车检测数据造假严重,也是我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失败的根本源头。我们难过的是,真实的《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稳态工况法设备》技术产品反而不符合国标了,现在我国的《简易瞬态工况法设备》、《稳态工况法设备》等技术产品真的是颠倒黑白了。

我们认为,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编制不应被权利、关系左右。如果编制的标准与我国汽车工业技术完全脱离,如果标准与我国控制污染目标背道而驰,必将导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失败,还会严重影响我国汽车工业发展,破坏政商关系,阻碍经济增长。

 结束语: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让我国汽车工业具有国际竞争力,使汽车工业成为我国现阶段新的经济增长点?科学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和精准的检测设备,是实现汽车工业国际话语权和控制好机动车污染的根本。为此,我们迫切希望相关政府从大局出发,尽快对我国机动车新车标准和在用车标准进行重大修改,才能精准控制好机动车污染,保护好消费者利益,实现国家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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